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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制晚報訊(記者 王曉飛 實習生 唐寧)近日,朝陽檢察院發佈通告稱,2011年以來,該院共辦理未成年人涉網絡犯罪案件15件15人,其中僅2014年就有7件7人,相當於之前三年之和。
  據檢方介紹,未成年人涉網犯罪罪名高度集中,主要包括以下四類:
  一是利用網絡傳播淫穢信息。未成年人辨別是非能力差,法律意識淡薄,接觸網絡上一些不良信息,極易誘發犯罪。
  17歲的高中生閆某發現了一個色情網站,為賺取積分、提高用戶等級,他先後利用互聯網向該網站上傳淫穢圖片40餘張,淫穢視頻1部,淫穢小說7篇。目前,閆某以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被抓獲歸案。
  二是利用網絡實施毒品犯罪。部分未成人受不良社會風氣影響,在青少年時期吸食毒品,且由於自身沒有能力,往往走上以毒養毒的道路。
  16歲的職高學生郝某,在酒吧吸食毒品後有了再次購買的欲望。後在網絡通過交友聊天工具找到某毒品賣家,並聽信賣家“不是毒品”的謊言,購買後部分自己吸食,部分用於出售牟利。經鑒定,其毒品中含有毒品成分。因涉嫌販賣毒品罪,郝某被公安機關抓獲。
  三是利用移動網絡支付工具盜取錢財。青少年通過支付寶、微信支付等手機支付便利方式,從賬號內直接盜竊錢款。
  17歲的宋某初中時就肄業在家,他在公園遇一男子,交談投機後借住男子家中。當日下午宋某趁該男子手機不在身邊之機,在網上更改該男子支付寶密碼後,將其支付寶內五千餘元分兩次轉賬到自己卡內。目前,宋某涉嫌盜竊罪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。
  四是利用網絡尋找作案目標實施詐騙。部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通過網絡媒介尋找防範心理差的被害人,與之建立聯繫並取得對方信任,為其下一步實施犯罪做準備。
  17歲的原中專學生鄭某,在互聯網的戶口吧上發佈了一則可以辦理北京戶口的信息,謊稱可以通過將工作調動到北京的方式辦理北京戶口,但需先交付定金。於是,被害人紛紛通過銀行匯款方式向鄭某交付了所謂的定金,少則3千,多則10萬。鄭某以此方式共計詐騙人民幣17萬餘元。日前,因涉嫌詐騙罪,鄭某被公安機關依法逮捕。  (原標題:青少年涉網犯罪多涉黃、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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